2017年年底,徐州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徐州市信用办于2018年1月9日印发《关于建立文明城市创建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徐信用办〔2018〕2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内容严格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手册》、《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徐政办发〔2016〕198号)的要求制定,主要包括七大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信用规章制度建设;二是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三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四是深化信用信息产品应用;五是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六是着力提高社会诚信意识;七是推动信用工作创新发展。本次《方案》重点强调了要强化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加大信用工作督查通报力度,下发任务交办单和通报文件,加大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