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徐州市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和《徐州市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奖惩制度》自去年实施以来,已有15家企业进入“红名单”,“黑名单”企业即将公布。
2015年,市安监局制定出台了《徐州市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和《徐州市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信用建设提出了要求,建立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制、报送制、审查制和信用分类核定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相应的惩戒或激励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恪守诚信、依法经营的列入安全生产“红名单”,并纳入诚信建设企业档案,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优评先、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重要依据;把严重失信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徐州市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奖惩制度》中,对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有6项:在行政审批、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现场核查力度;取消市安监局授予的相关荣誉称号,在3年内禁止其参与评优评先;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范围内,依法从重处罚;在办理新增项目审批许可等事项中予以限检;失信记录纳入徐州市信用信息系统,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报请市信用办审核后“予以公布”。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措施则有3项: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在行政许可审批、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列入安全生产“红名单”,报请市信用办予审核后“予以公开”等优待政策。
2015年以来,《徐州市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奖惩制度》对全市“乡镇科学发展分类考核”、省“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2013-2015省“文明单位”、“劳动模范”等各类评优评先推荐名单中500多个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安全生产诚信的审核,严格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