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披露,多部门实施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效果日益显著。据不完全统计,已经实施的联合惩戒,对上了黑名单的失信主体,累计限制乘坐飞机490.8万人次,限制乘坐高铁165万人次,累计限制66954人次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近七万人不能担任企业高管。
初试锋芒,便断了近7万失信者的“财路”,联合惩戒机制“疗效”显著。由此也可以想象,若这种效果持续显现,并广泛运用、深度作用于社会各领域,诚信社会并不遥远。随着“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老赖”穷途末路、失信寸步难行,这对对失信者而言将是注定的结局。
诚信缺失,社会将沦为谎言密布的丛林。在要利益不要信义的野蛮逻辑下,诚信破产,受伤的不仅是那些守信的善良人,更是整个国家和社会,乃至现代文明。要去除这种逻辑,铲除欺骗的土壤,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失信者无利可图,并且支付高昂的代价。
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在失信者无法获利的环境下,守信者才不会吃亏。如果坑蒙拐骗挣得满盆满钵,诚信经营反倒亏本倒闭,那么谁来坚守诚信?消费者安全如何保障,行业如何进步,市场又怎能健康?只有改变过去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的不正常现象,才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才能把失信者逼上绝路,还守信者活路,给行业和市场出路。
联合惩戒更绝的地方,还在于多部门联合密织“天罗地网”。对于常常“打一枪换个地方”的“老赖”们来说,如同打中“七寸”。要知道,如果没有联合惩戒,这些“老赖”们此处东窗事发,又可以在别处东山再起;在这个领域被拆穿驱逐,又可以到别的行业坑蒙拐骗……有了联合惩戒机制,“老赖”将处处受限。
因此,多部门合力实施的联合惩戒,对“老赖”时时、处处设限,真正击中了软肋、戳到了痛点。并且,随着失信成本的不断加码,失信将成为难以支付的代价。当诚信成为守信者的通行证,当失信变成了失信者的绊脚绳,诚信的观念才会牢固,诚信社会才会到来。
当然,我们也要注意,联合惩戒这剂猛药,固然对治失信的痼疾有“特效”,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涉及对公民权益进行剥夺的惩戒,都应该于法有据。既要精准打击“老赖”,又要避免伤及无辜。而要确保精确,避免误伤,除了严格依法而行,更要完善相关审核纠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