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在商品房开发领域推行价格信用承诺制度。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4月18日在南京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知该消息。
《江苏省价格信用承诺实施细则》将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物价部门将在江苏省范围内推进商品房价格信用承诺工作,假如接到群众举报、或是发现开发商有价格欺诈行为,价格部门将对其进行查处。
“这很有必要,也很迫切。经营者在价格方面不能太随意、太任性。各大开发商都要逐步作出价格承诺,告诉江苏省消费者,讲诚信、有承诺。”江苏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周高表示。
据介绍,新修订出台的《江苏省价格信用承诺实施细则》共15条,规定了行政相对人应向价格主管部门出具价格信用承诺书的具体事项。
与试行版相比,对行政相对人出具价格信用承诺书的时限进行了优化,并增加了“诚信守诺激励措施”和“违诺失信惩戒措施”等内容。
其中,惩戒措施主要有,实施联合惩戒,通过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违诺失信行政相对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加强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违诺失信行政相对人,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加强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违诺失信行政相对人,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便于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