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要进黑名单,这个大家都知道。可这黑名单到底有什么作用?犯什么法要进黑名单?很多人说不清楚。4月10日,记者从江苏省工商局了解到,江苏近日正式出台《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修改稿)》,重新定义了“黑名单”。
与原黑名单制度相比,记者了解到,新黑名单重新进行了梳理整合。原来的9类黑名单,整合成6类。其中包括,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黑名单、企业申请人或登记委托代理人黑名单、无照经营黑名单、未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预付款消费逃逸黑名单。
最引人注意的就是,预付款消费逃逸黑名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预付卡消费经营方式,如果没有通知有关持卡人处理善后事宜,骗取注销登记或者未进行清算而关闭逃逸的,将列入预付款消费逃逸黑名单。
近些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屡见不鲜,商家捐款潜逃,消费者的权益受到很大侵害。此次新增预付款消费逃逸黑名单,就能确保商家以后再从事经营活动将受到很大限制,一定程度上避免逃逸发生。
“黑名单”到底有什么作用?能不能威慑企业,也是老百姓们最关心的。记者了解到,在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企业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如果以前获得过荣誉称号,依照相关规定要予以撤销。同时,限制企业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如果是相关人员进入黑名单,则其不得担任新设及变更或者相关行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已担任的,由登记机关提醒所在企业解除其职务,并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等。
同时,黑名单还将报送给其他政府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通过记录、约束、披露、联惩的四步措施,加大市场主体失信违法的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工作局面,从而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