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出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7-01-16
        近年来,我省保健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产生了虚假夸大宣传甚至非法添加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产生了不良负面社会影响。在保健食品生产领域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失信行为和企业的惩戒力度,成了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根据监管形势和工作需要,近日,省食药监局印发出台了《江苏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食药监规〔2016〕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规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从高至低分为守信(A级)、一般失信(B级)、较重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四个等级。每个等级都有对应的具体明确的标准判定依据,四个等级共计34条具体标准条款。其中涵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隐患、产品抽检不合格、违法广告和整改约谈情况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可能涉及的多方面内容。《办法》还对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则、流程和异议信息的核实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旨在通过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信用追踪、监控和评判,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增强企业规范生产的自觉和自律意识,提高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合法规范生产的自觉性。《办法》的出台是我省保健食品信用体系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对于保证保健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序运行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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